業務概述
銀行本票是由銀行簽發,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適用群體
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的中國境內居民。
產品特點
1、使用靈活: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支取現金。轉賬銀行本票可以背書轉讓。
2、及時兌付:銀行本票在提示付款期內見票即付。
辦理條件
1、申請人填制的要素齊全的票據申請書。
2、申請人在票據申請書第二聯“申請人簽章處”簽字或加蓋預留印鑒。
3、申請簽發現金本票的,申請書金額大寫欄前加注“現金”字樣。
4、本人身份證件。
溫馨提示
1、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2、簽發現金銀行本票,申請人和收款人都必須是個人。
3、本票的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