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概述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
適用群體
凡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的客戶。
產品特點
1、用途廣泛:無論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清償債務、日常消費和繳付公用事業費用等支付,無論金額大小,均可使用支票。
2、攜帶方便:支票是一種非常適合攜帶的紙質憑證。
3、便于結算:具備簡便、靈活、迅速的結算特點,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
辦理條件
1、在我行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2、支付票據款項小于賬戶余額。
3、客戶的預留印鑒相符,使用支付密碼作為支付依據時支付密碼正確。
4、現金支票由出票人在支票背面簽章確認。
5、轉賬支票背書事項無誤。
溫馨提示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自出票日起 10天。
2、簽發支票要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可使用支票打印機)填寫。
3、支票的出票人簽發支票的金額不得超過付款時在付款銀行的實有存款金額,簽發空頭支票、簽發與預留簽章不符或密碼不符的支票,將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 5%但不低于 1000元的罰款。
4、支票的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 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