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概述
定期存款是指存款單位在存入款項時約定存期,到期支取本息的存款,財政撥款、預算內資金及銀行貸款不得作為單位定期存款存入銀行。
定期存款的期限分為3個月、6個月、1年。在存期內按存入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起存金額1萬元,多存不限。
產品特點
1、定期存款存入方式可以是現金存入、轉賬存入或同城提出代付。人民幣起存金額1萬元,多存不限;
2、人民幣定期存款通常分為三個月、半年、一年三個利率檔次,本金一次存入;
3、收益較高,為存款人帶來更多的利息收入;
4、支取方便,可全部、部分提前支取(注:部分提前支取限一次)。
辦理指南
1、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符合規定的證件、證明或有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提交蓋有存款人簽章的印鑒卡片,作為預留銀行簽章應包括單位公章或單位財務專用章和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章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章。
業務流程
1、存款單位辦理定期存款業務須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并提交定期存款開戶申請書。
2、在我行辦理單位定期存款后,我行為存款單位開具“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證實書僅對存款單位開戶進行證實,不得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
3、支取定期存款須以轉賬方式將存款轉入存款單位的基本賬戶或原轉存款賬戶,不得將定期存款用于結算或從定期存款賬戶中提取現金,不允許跨機構辦理。支取定期存款時,須出具證實書、提供預留印鑒;如設立了質押的,應提供解除質押的證明。
4、定期存款在存期內按存款存入日掛牌公告的同檔次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5、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部分提前支取的只能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